2014中國國際造紙和裝備博覽會暨全國紙張訂貨交易會參展商指南
發布時間:2014年11月10日 瀏覽次數:2274次
由中國造紙協會主辦的“2014中國國際造紙和裝備博覽會暨全國紙張訂貨交易會”籌備工作已基本就緒,將于2014年11月19日至21日在貴陽國際會展中心(1號展廳)如期舉行?,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展商報到
布展、參展人員請于2014年11月17-18日前往貴陽國際會展中心(貴陽市觀山湖區長嶺北路1號)登錄大廳參展商報到處(位置見附件1)現場領取參展證及相關資料。
二、展會時間安排
1、布展時間: 2014年11月17日8:00-21:00
2014年11月18日8:00-18:00
2、開幕式時間: 2014年11月19日9:30
3、展覽時間: 2014年11月19日9:40-16:30
2014年11月20日 9:00-16:30
2014年11月21日 9:00-13:00
4、撤展時間: 2014年11月21日14:00以后,當天撤完。
注:1、搭建商如需提前進館,請提前向貴陽國際會展中心展務部提出申請,費用按加班費標準收??;
2、布展期間如需加班,請在當日16:00前到現場服務點辦理加班手續。(加班費見附件8)
三、布展須知及要求
貴陽國際會展中心“現場服務點”將為參展商提供以下服務:
① 理特裝施工各項許可審批手續;
申報用電;
展具租賃;
倉儲運輸;
現場裝卸;
申報加班;
⑦其他布、撤展服務。
特裝展位
請各特裝參展企業聯系人務必通知你們的搭建商于開展前7日與貴陽國際會展中心展務部聯系,提前電話預約辦理相關進場手續。
聯系人:唐宇
聯系電話:13639084447
辦理及注意事項
①請各特裝參展企業負責人、施工單位負責人與貴陽國際會展中心簽署《特裝展位施工安全責任書》和《消防安全責任書》(見附件6)。
②特裝搭建商應提前準備各項報批資料(見附件4)。
③辦理特裝人員施工證:5元/證/人。
④交納特裝管理費:13元/平方米/展期。
⑤交納特裝施工管理及撤展特裝清潔押金:30元/平方米/展期。
未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未違規施工、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并及時清掃展位垃圾,押金將在展會結束且參展商和施工單位完成現場清理工作后予以退還;否則展館將扣除相應押金。
⑥布展特裝垃圾清運費:4元/平方米。
“布展特裝垃圾”指布展期間特裝展臺搭建產生的垃圾(含建筑垃圾),如搭建商自行清理,將不收取垃圾清運費;如未及時進行清理或需展館進行清理,則應支付展館相應垃圾清運費用。
⑦辦理相關用電手續(收費標準見附件10)。
⑧應嚴格遵守貴陽國際會展中心各項特裝管理規定。
特別提示:根據貴陽市公安局、消防局及貴陽國際會展中心相關施工和管理規定,布、撤展期間,請各特裝施工單位務必嚴格執行以下三點規定:
1、特裝展臺須配備大于4kg的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每50㎡配備2具),配備的滅火器須在有效期內且能正常使用;
2、所有木質材料進館前須涂防火涂料;
3、施工現場,展臺施工人員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并統一服裝。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貴陽國際會展中心將禁止該展臺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如已進場的,將責令其停工整改。請各施工單位引起高度重視,避免因違反上述規定對施工進度造成影響。
標準展位
請嚴格遵守貴陽國際會展中心《標準展位管理規定》及其他各項相關規定。
特別提示:為便于現場管理,請需要租賃桌椅和綠植的標準展位參展商到展館指定供應商處辦理租賃,展館以外租賃的桌椅和綠植展館將不予辦理進出館。
四、車證
1、布展車輛“車證”將提前寄發給參展商,請各搭建單位提前向參展商索要“車證”,如數量不夠,可于布展期內到貴陽國際會展中心“參展商報到處”現場領取“車證”;
2、參展商車輛憑大會組委會統一印發的車證進出展館;
3、持證車輛可在貴陽國際會展中心指定區域及規定時段內免費停放;
4、參展商車證和開幕式嘉賓車證將于開展前提前寄發給參展商,如車證數量不夠或有臨時增加,可于報到時間內到會展中心參展商報到處現場領取。
五、展品運輸及現場裝卸
1、自運展品
請于布展期內到達貴陽國際會展中心,車輛到達后的進出和停放應服從貴陽國際會展中心的統一指揮和管理。
2、展品倉儲、現場裝卸(見附件11)
聯系人:唐宇
聯系電話:13639084447
六、住宿接待(見附件13)
大會推薦住宿接待單位
北京時代龍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朱娜
聯系電話:010-64462182 15110281452
七、主辦單位聯系方式
中國造紙協會
地址:北京阜外大街乙22號 郵編:100833
電話:010-68396542/46 傳真:010-68396672/6572
聯系人:趙先 孫剛 盧慧敏
特別提示:為維護企業發明創造專利權,鼓勵設計創新,規范市場秩序,樹立展會在知識產權方面的良好形象,所有參展商應確保各自展品具有合法知識產權,如遇糾紛,經查證屬實的,須將展品撤出展館,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及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參展商自行承擔,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造紙協會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